一、招标条件 洛浦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一级A)(施工)已经由和发改项目【2019】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885.05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洛浦县杭桂乡 2.工程规模:近期(2020年)排水能力10000立方米/日;远期(2030年)15000立方米/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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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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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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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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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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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201905260690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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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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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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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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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报名建造师无在建项目,并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16年7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业绩),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网址:http://www.xjjs.gov.cn),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9年07月02日 10时00分 到 2019年07月22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7月02日至2019年07月22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请于2019年7月2日10时至2019年7月22日20时(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时间2019年7月2日10时至2019年7月22日20时(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3、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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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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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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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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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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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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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文化路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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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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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龙煤大厦 1-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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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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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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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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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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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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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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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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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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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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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907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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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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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6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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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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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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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6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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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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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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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72551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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