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投资招【2019】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3工期:2019年12月10号前完工并投入运行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30 00:00至2019-08-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县城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范正河 |
联系人: | 刘国朋 |
电话: |
0319-8173116 |
电话: | 0311-8381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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